政策解读 |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政策解读: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专项支持
为全面、深入地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,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实现绿色转型,国家特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,对资源循环利用和再生资源产业化的重点项目给予大力支持。本政策旨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关键领域,切实提升资源利用效率,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。
一、核心支持政策
对于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新建、在建项目,原则上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15%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。此项补助为无偿资金,其目的在于有效降低企业投资压力,大幅提升项目经济可行性。
二、重点支持方向与细化内容
本次资金聚焦重点,主要支持以下三个方向,全面覆盖从回收网络构建到高值化利用的全产业链:
一是现代化回收体系与网络建设。致力于构建覆盖广泛、运行高效、技术领先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。对于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,支持建设符合环保、安全、消防等标准,具备分类、打包、储存等功能的专业化分拣中心,并鼓励采用智能监控、自动分选(如AI识别、光电分选)、粉尘处理等绿色前沿技术装备。在智能回收设施与“互联网 + 回收”方面,支持智能回收箱、智能回收亭等终端设施投放,以及基于物联网、大数据技术的线上预约、上门回收、自动计价等“互联网 + 回收”平台建设,推动回收方式朝着便捷化、规范化方向发展。而在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上,支持生产企业(特别是电器电子、汽车等行业企业)建立自主回收渠道,或者与专业回收企业开展共建共享,构建从消费端到处理端的逆向回收物流网络,涵盖回收网点、中转站、运输体系等各个环节。
二是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化。全力推动废旧机电产品通过专业化修复实现性能恢复甚至提升,积极促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。在重点领域再制造方面,包括汽车零部件,如发动机、变速箱、起动机、发电机等高附加值部件的再制造;工业设备,如机床、工程机械、矿山机械、电机、泵、阀等关键设备的再制造;农业机械,如拖拉机、收割机等大型农用装备及其核心部件的再制造;高端智能装备,如工业机器人、高端医疗设备等精密设备的再制造。同时,对于关键技术装备给予重点支持,着重支持应用于再制造过程的无损检测设备(如超声波、涡流检测)、增材制造设备(如激光熔覆)、柔性加工中心、智能拆解清洗装备等专用设备的研发与应用。
三是再生资源高值化加工利用。努力提升再生资源处理的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,真正实现“变废为宝”。在精细化拆解方面,支持报废汽车、废旧家电采用环保、高效、自动化工艺进行精细化拆解,提高有色金属、稀贵金属的回收率和纯度。在再生资源深加工领域,对于废金属,支持废钢预处理、废有色金属(铜、铝等)熔炼提纯及合金化;对于废纸,支持高档再生纸生产;对于废塑料,支持高端化、差异化再生塑料(如食品级、工程塑料级)造粒及制品生产;对于废旧纺织品,支持物理法、化学法开松再生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。在新兴废弃物循环利用方面,对于废旧动力电池,支持自动化、安全环保的拆解破碎、分选技术,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梯次利用(用于储能、低速车等)和再生利用(有价金属回收)项目;对于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,支持风机叶片、光伏组件的环保拆解及复合材料、玻璃、硅、银、铜等材料的回收利用技术产业化。
三、申报主体与项目基本要求
申报主体为在中国境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(含在建项目企业)。项目状态需为新建或已开工在建项目,且未曾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类似支持。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相关规划及行业准入条件,前期手续基本完备(备案/核准、环评、能评、土地等),具备明确的资源环境效益,能够形成显著的循环经济示范效应。项目投资结构合理,企业自有资金充足,建设条件基本落实,项目单位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。
四、申报流程指引(一般性流程,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)
需密切关注国家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。在编制材料方面,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。 按照通知要求,需认真准备资金申请报告。报告主要涵盖以下内容: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、项目的基本情况(包含建设内容、规模、工艺技术、投资估算等)、各项前期手续文件、资源环境效益分析以及申请资金额度等。要严格按照逐级申报的程序推进,项目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发改部门提交申请,经审核之后再逐级上报至省级发改委。省级层面要做好评审推荐工作,省级发改委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、严谨评审和科学排序,择优向国家发改委报送。国家层面要完成复核下达任务,国家发改委要组织第三方进行评估或复核,经综合平衡后下达投资计划。
五、关键建议与注意事项
要精准对标,仔细对照支持方向,确保项目核心内容与政策要求实现高度契合。要规范前期工作,务必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,这是项目申报的重要“准入凭证”。要凸显效益,在申报材料中对项目的资源节约量(如节能量、节水量、再生资源利用量)、碳减排量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量化。要突出技术先进,着重强调项目所采用工艺、装备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。要积极开展咨询对接,主动与所在地发改部门进行沟通交流,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与专业指导。
总之,本专项是国家推动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、助力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关键资金举措,为循环经济领域的企业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。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应紧紧抓住这一宝贵机遇,精心谋划项目,积极规范申报,借助政策的有力东风,实现企业的绿色转型升级与跨越发展。(注:具体申报条件、比例、流程可能会根据年度重点和实施细则作出相应调整,请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委最新正式文件为准。)